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1-04-26 16:30:53
责任编辑:陈敏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对离婚登记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实施已有百余天,眉山的情况如何?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4月23日,全市办理离婚登记1312对,为去年同期的40.73%。其中,冷静期期间自行撤销离婚461对,撤销率占离婚申请的26%。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眉山市民政局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扎实推进婚姻家庭建设,先后开展2次婚姻登记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对离婚登记中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环节进行具体化、标准化。全市积极探索婚姻家庭服务新模式,建成婚姻家庭辅导室6个,引入专业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志愿者等,开展婚姻家庭服务,其中调解婚姻当事人317对,劝和68对,为爱“续航”,全面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
记者了解到,根据民法典,夫妻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的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接下来的30天办理期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在办理期内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之后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离婚冷静期”,夫妻中的一方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尤其是遭遇家庭暴力、遗弃等情况,当事人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饶笛 眉山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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