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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我是国家公诉人”系列报道④ 唐斌 此生不负“检察蓝” 守望正义护平安

新闻来源:眉山市融媒体中心      

更新时间:2025-06-18 09:39:19

责任编辑:徐茜


近日,在仁寿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斌翻开一本与检察实务有关的培训讲义认真阅读,不办案的日子里,他抓紧时间学习“充电”。


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检察官,唐斌是同事眼中不知疲惫的“不倒翁”,也是群众心中温暖踏实的“检察蓝”。他不忘初心、勇挑重担,积极参与平安建设,铺陈“人民至上”的底色。


工作中的唐斌。


荡涤黑恶 

为群众安居乐业夯基垒台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唐斌先后办理了眉山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阎王”暴力讨债涉黑案、全国教整办交办的“5·19”38人涉黑案等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其中,他主办的“阎王”暴力讨债涉黑案是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CCTV-12《现场》栏目网络直播了庭审过程,数百万人关注了庭审。他办理的“5·19”涉黑案,打掉了长期盘踞在眉山的涉黑团伙,该案被四川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唐斌推进扫黑除恶办案团队建设,参与打造的“利刃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带领团队成功办理了13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团队中5名干警获评省、市、县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他总结并撰写的“四个联动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工作经验被省扫黑办采纳并推广。因表现突出,唐斌被评为“平安四川建设先进个人”“眉山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眉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专业人才库。


服务大局

为市域社会治理立柱架梁


唐斌始终坚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办理或撰写的9件案例被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积极服务“天府粮仓”建设,指导并参与撰写的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自然资源厅评为“非法占用农用地典型案例”,撰写的《检察服务“天府粮仓”高质量发展路径探究》调研文章在“立足检察职能·检察护航‘天府粮仓’建设”主题征文活动中,被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评为一等奖。2024年1月11日,他办理的肖某某等7人污染环境案获评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2023年11月以来,唐斌作为专案组组长,带领团队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批次203人,办案成效得到上级检察院肯定。


此外,唐斌还服务大局,为市域社会治理立柱架梁:全面推进“四号检察建议”“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扎实开展窨井盖安全治理专项工作,督促对仁寿县1万余个窨井盖建档立卡,整改破损窨井盖500余处;加强寄递行业毒品犯罪预防,推动对2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吸毒检测;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参与办理的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根治欠薪优秀案例;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撰写3篇经验材料均被省人民检察院采用。2019年10月,唐斌抽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参与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研究,研究成果《量刑建议原理与适用》一书于2024年4月在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落实不同诉讼阶段从宽幅度递减,他撰写的案例被最高检评为“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典型案例”。


普法宣传

为“平安细胞”创建添砖加瓦


唐斌带领团队深入开展“禁毒云宣传”“6·26禁毒法治宣传”等活动,改编并制作的禁毒云宣传视频“一封信”,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课件,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第四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三微”比赛微电影类三等奖;原创的禁毒宣传作品《远离毒品》,荣获全省检察机关禁毒“云端微普法”优秀作品奖。


在办案中,他积极探析最新的法治动态,近年来,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30余篇近5万字,在《四川法治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检察》等省级报刊发表文章50余篇10万余字,调研成果2次获市、县法学会表彰。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力量,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百名“优秀通讯员”。积极参加法治论坛,助推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担任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举办的第九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暨“首届科技城法治辩论大赛”评委。2024年11月30日,他撰写的“检察履职守护‘天府粮仓’路径”一文在全国百种重点期刊《人民检察》发表。2025年,他参与撰写的《量刑建议原理与适用》一书获评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优秀作品。


眉山融媒记者|杜欣谚  通讯员|贺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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