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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完善机制 创新举措 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8-10-15 10:15:06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张敏红 记者 钟烨)10月9日,记者从仁寿县委农工办获悉,为实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农村要素市场发展,缓解新型农业经济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和体系的建立完善,仁寿县正在创新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将以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落地落实。

  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农户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自愿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担保,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试点工作将把创新与现实需求相结合,根据当前仁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三农”金融需求,积极探索创新更高效、更便捷、更实惠、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结合农村既有经济资源大力促进要素转化,充分发挥并提升经济资源的流通性与效益性,促进资产资本化。

  创新的同时,改革探索也要同步进行。通过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有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充分借鉴先行市、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先期经验,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与资源统筹,从而搭建完善的工作框架和体系,探索有效路径与方式,才能有效调动激发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为“三农”吸引更多资金。

  风险可控也是试点工作的原则之一,这就要求试点开展必须尊重市场和金融运行规律。基于这一前提,仁寿县实行了合理分散风险措施,并在现有法律法规与政策框架下稳健推进农村产权融资创新。

  此次试点实施的范围,除在县属铧锐公司打造的农业产业示范园区范围以内进行土地规模流转经营的业主外,还包括具备合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50亩以上,已完成标准化苗木栽植的农业经营主体,且均需要为全部农作物及苗木购买农业保险,为业主或法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土地流转的实际面积、收益评估、经营情况、信用条件等具体因素综合考虑,金融机构将向借款主体发放10万元至200万元贷款。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金融机构将通过授权支付方式对贷款用于进行实时监督。对于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经营主体,仁寿县将给予1.5%的贴息奖补。

  当前,仁寿全县除控规控建以外的50个乡镇全部建立有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公司,458个村(社区)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交由公司(站)委托流转,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挂牌交易。今后还将不断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颁证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运行机制,不断扩大贷款试点工作的应用基础,做好土地流转登记、跟踪服务、流转监管、抵押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在强化风险控制上,仁寿县从全县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农业专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每年年末按照县农担公司在保余额的10%对风险补偿基金进行补充。当借款人经营失败且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县农担公司可将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流转处置,所得收益优先偿还贷款项目,不足偿还的部分贷款由金融机构承担30%、县农担公司承担70%。

  截至9月上旬,全县已完成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障贷款69笔6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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