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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加油】眉山这些“临时禁令”,请大家自觉遵守!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1-27 10:59:45

责任编辑:雷尧


紧急通知!眉山即日起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1月26日,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眉山市商务局3部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措施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川市监发〔20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即日起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众性宴席),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东坡区:今年春节期间群众性文化活动全部取消,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娱乐场所关闭



一、春节文化活动

原定于春节期间举行的“幸福东坡年·欢乐逛庙会”(东坡文演)、“幸福东坡年·龙狮闹新春”乡村春晚等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已取消;全面暂停审批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已审批的活动全部停止。





二、公共文化场馆

从1月24日起,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美术馆、各镇综合文化站等场馆(站)全部暂行闭馆(站)。





三、A级景区

从1月24日起,三苏祠博物馆、眉山“中国泡菜城”景区、眉山樱花博览园、桂花湖景区、国瑞皓峰休闲山庄、蒙牛乳制品(眉山)工业旅游景区全部关闭。





四、娱乐场所

从1月24日起,各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全部关闭。





五、星级饭店

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液,对饭店内所有场所严格消毒;饭店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求客人也要佩戴口罩;对入住酒店的客人进行体温测试,拒绝体温高者入内,一旦发现发烧者立即联系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六、旅行社

旅行社工作人员和带团导游戴好口罩,做好自身防护,要求旅游团客人也戴好口罩。给游客测试体温,并随时关注游客中是否有发烧者,一旦发现立即送医院体检。暂停组团到武汉旅游;做好涉及游客吃住行等方面的消毒监督检查工作;如有游客退团退款情况,请按照合同和实际情况与相关单位和游客做好协商解决。




无论您的春节生活与文化、旅游、广电是否相关,我们都要提醒您: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尽量用肘部捂住口鼻;将食物彻底做熟;避免与呼吸道患者密切接触;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不要随地吐痰;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所活动。


如果您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发现疫情请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大家新春快乐,吉祥安康!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值班电话:028-38101353。

彭山区:暂停集体聚餐活动和茶楼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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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这些场所已关闭,切记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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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相关景区暂时关闭,多个场馆发布临时关闭公告!



信息汇总

●洪雅县相关景区暂时关闭

●洪雅县博物馆闭馆

●洪雅县图书馆闭馆

●洪雅县美术馆闭馆

●洪雅县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影院暂停经营

●洪雅县文物保护单位暂停活动

●洪雅县暂停群众文化活动

●洪雅县宗教活动场所临时关闭


丹棱县:暂停文化和旅游场所服务及取消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关于暂停丹棱县文化和旅游场所服务及取消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公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求,丹棱县图书馆、大雅堂博物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各类演出活动、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民宿等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自2020年1月24日(腊月三十)起暂停开放。即日起取消春节期间的所有群众文化活动,人员聚集度较高的群众自行组织、自娱自乐的文娱活动(含广场舞)予以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祝大家新春快乐,健康平安!

    

     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4日



青神县:扩散周知~关于禁止中心城区交易及宰杀活禽


关于禁止中心城区交易及宰杀活禽的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活禽制品质量安全,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深入推进县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将集中关停中心城区所有的活禽交易、宰杀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及宰杀禁止范围:南至电厂沟、东至岷江大桥、西至竹艺大道以西500m、北至兴业路。

二、从即日起,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内及市场外活禽交易和宰杀,将中心城区内各类活禽交易、宰杀场所全部转型为白条禽或禽产品销售。

三、凡进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销售的禽类冰鲜产品,必须是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附具检疫合格标识的禽类冰鲜产品。请全县人民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意识,购买或者选择具有检疫证明的禽类冰鲜产品。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举报电话:38858315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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