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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扩散】@全市社保参保对象,这封告知书请认真看看!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01 17:55:10

责任编辑:罗思源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就疫情期间2020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方式告知如下

 一、企业(单位)申报人员变动和工资变更,优先使用QQ、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报送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会及时办理并将征收计划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送达企业(单位)。无法及时申报的企业(单位),允许逾期办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二、机关养老保险业务一律通过网厅办理。网厅网址:http://119.6.84.89:8116/scsbwt。

三、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时限要求。鼓励疫情期间不着急办理,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解除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四、暂停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生存资格实地认证工作,鼓励通过眉山人社APP网上认证,疫情期间不因未认证停发待遇,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资格认证。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到达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手续,造成养老金发放滞后的,会据实予以补发。

五、疫情期间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发生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及时电话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一次性待遇领取手续。

六、工伤保险开通工伤保障绿色通道,鼓励通过微信、彩信等网络通讯渠道报备,对已参保并认定为工伤的相关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并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若弄虚作假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将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眉山市疫情期间已开通人社部社保转移功能,参保对象办理社会保险转移业务,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信息登录国家转移平台网站注册后办理。网址:http://si.12333.gov.cn/。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市本级:028-38165095,东坡区:028-38103494,彭山区:028-37611035,仁寿县:028-36286519,洪雅县:028-38879254,丹棱县:028-37202557,青神县:028-38860690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0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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