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03 12:02:11
责任编辑:雷尧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要求,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阻断可能发生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从2月3日起到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停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眉山森林公安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集贸市场、水产市场、餐饮酒店、农家乐等场所监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广大市民凡发现有违法驯养繁殖、猎捕、出售、运输、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森林公安举报电话: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38197546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东坡区分局:38718997
彭山区森林公安局:37613800
仁寿县森林公安局:36228110
洪雅县森林公安局:37403667
丹棱县森林公安局:37208569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3881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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