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
  • 站内

当前位置:

眉山新闻网

>

新闻

>

眉山新闻

【活动轨迹来了】紧急通知!新增1例“新冠”肺炎,请大家密切关注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09 09:57:31

责任编辑:陈敏


2月8日0-24时,眉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仁寿县1例)。患者与新区密切相关,请大家认真阅读排查。


一、新增1例病例基本情况

确诊病例:患者沈某,男,63岁,汉族,户籍地址浙江省,视高街道好力电器厂门卫(此厂停工1年),居住在该厂区宿舍。其妻徐某于2020年2月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二、活动轨迹

2020年1月23日17:00,患者沈某同家人(其妻、子、媳、孙)驾车到侄子沈某家中(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吃晚饭。19:00左右驾车返回其子华阳益州国际广场家中。
2020年1月24日午饭后,其子一家经双流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福州市晋安区探亲,后一直未返回四川。24日下午,患者沈某及其妻徐某到侄子沈某家(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吃晚饭,并留宿至1月30日。期间,夫妇俩曾回儿子家中换洗衣物。
2020年1月25日9:00左右,患者沈某同其妻徐某2人乘坐公交、地铁返回自己家中。15:30左右,2人再次乘坐公交、地铁前往侄子沈某家(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
2020年1月26日,患者沈某自诉有支气管炎,出现咳嗽等感冒症状,自行服用药物后好转。
2020年1月30日17:00时左右,患者沈某与其妻徐某从华阳广福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科学城站出站,乘坐三轮车于20:00左右回到视高住处(三轮车驾驶员系成都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人,名字不详)。途中,夫妻俩均全程佩戴口罩。
2020年1月31日上午,因其妻徐某出现咳嗽症状,患者沈某陪同其妻徐某到视高农贸市场门口同泰生药店购买药品,佩戴口罩。
2020年2月1日08:30,患者沈某代其妻徐某前往视高光大药房一号店购买布洛芬等感冒药品。13:30患者沈某用电瓶车载其妻徐某到该药房更换药物,全程佩戴口罩。
2020年2月1日14:00-15:00时,患者沈某曾到视高河心社区药房购买补气糖浆,沈某、药店销售人员均佩戴口罩,其妻徐某因呕吐于19:00时被送往视高卫生院住院接受治疗。
2020年2月1日至2月6日,患者沈某往返于好力电器厂与视高中心卫生院照顾其妻徐某。
2020年2月6日其妻徐某因发热被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患者沈某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医院隔离观察。
2020年2月7日,患者沈某再次出现咳嗽症状,对其检查,胸部CT提示双肺存在少许感染灶。
2020年2月8日,患者沈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三、处置情况

发现确诊病例后,眉山天府新区赓即采取措施:
一是协助仁寿县疾控中心在确诊后24小时内完成了对患者沈某的流行病医学调查和社会调查,追踪到于患者沈某在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的密切接触者52人,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是第一时间函告成都市疾控中心排查成都范围内的密切接触者,同时函告其他相关省市追踪相应的密切接触者。
三是对患者居家环境、场所、医院等进行全方位消毒。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深入,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但目前没有接受医学观察的市民,立即主动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自觉居家隔离,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公众、社会负责。同时,若有群众知悉患者沈某在眉山天府新区还有其他外出活动信息的,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
请广大市民继续配合做好防控工作,保持高度自觉,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提高防护意识。
应急值班电话:028-36638555。


眉山天府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微信图片_20200126114635.jpg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蜀ICP备09029749号-1 眉公网备:5114000200001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川)字第115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敬请告知!网友在本站发布的信息与本站无关或者不代表本站观点。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80003 联系电话:38166855 邮箱:msxwwb@163.com

川网公安备 51140202000199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