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19 16:26:32
责任编辑:罗思源
眉山网讯(陈莉 记者 王允浩)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好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二十条措施”,市人社局近日出台《眉山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眉山市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办法及相关社会保险优惠政策办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力维护全市中小企业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通知》对困难企业的申请范围和认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累计缓交期不得超过1年。并且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经批准后可按申请时企业及职工前6个月连续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同时,市人社局还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惠企惠民政策办理指南的公告》,将延长社保缴费期、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职工和劳动者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惠企惠民办理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公告,方便企业和群众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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