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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滩历史文化展览馆展品有奖征集评选活动的公告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06-12 09:20:06      

责任编辑: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黑龙滩历史文化展览馆展品有奖征集
 
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庆祝黑龙滩水库大坝建成蓄水45周年,探秘黑龙滩前世今生,展示黑龙滩的自然风光、人文风貌和生态发展、环保优先理念,弘扬黑龙滩建设的艰苦奋斗精神,黑龙滩风景区决定建设黑龙滩历史文化展览馆,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黑龙滩建设相关历史物品、文艺作品,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文艺作品。与黑龙滩有关的摄影、书法、绘画以及反映黑龙滩发展历程、记述黑龙滩故事、描写黑龙滩风光的小说、诗歌、散文、歌曲等作品。
 
(二)历史物品。反映黑龙滩水库建设历程的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比如生产工具、机械、标语、宣传单、证书等;记录黑龙滩水库建设历程的影视资料和珍贵老照片。
 
(三)黑龙滩旅游形象宣传语。突出体现黑龙滩风景的独特魅力和人文理念,寓意深刻、新颖别致,语言精练、生动、朗朗上口,便于传播。
 
二、征集要求
 
(一)所有征集作品及物品均须附文字简介说明或历史背景(200字—500字),并注明应征者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历史物品必须内容真实,大小不限、种类不限。若反映同一镜头,原始照片参与评选;若均为翻拍、扫描件的,最先登记的照片参与评选,照片尺寸不限。
 
(三)文艺创作必须是原创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宣传语必须具有唯一性。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二)征集方式
 
邮寄、亲自送达、电子邮箱传送。
 
联系人:黄靖岚
 
联系电话:
 
36301126,15378452534
 
电子邮箱:182408925@qq.com
 
邮寄或送达地址:仁寿县黑龙滩镇光相铁门社区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
 
(三)征集提示
 
建议所有作品均以挂号或快递方式邮递,如邮递途中发生照片、物品折损、破裂及遗失,活动主办方概不负责。若应征的照片、物品价值珍贵,建议亲自送达征集办公室。所有获奖作品提供给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作为展览馆展品免费使用。
 
四、评选奖励
 
(一)评选时间
 
2017年10月8日—10月31日。
 
(二)评选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主办方邀请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联及各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分别对征集作品进行评比,对入围的作品在智慧眉山进行网络投票,最后结合专家意见评选出各类别的获奖作品。
 
(三)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1)龙滩珍贵记忆奖300名。
 
(2)龙滩光影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3)龙滩书法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4)龙滩绘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5)龙滩金曲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6)龙滩诗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7)龙滩宣传语奖(1名)
 
2、奖金设置
 
龙滩珍贵记忆奖每件物品给予200元—2000元奖金(特别珍贵的酌情补偿);宣传语奖资金3000元,其余奖项一等奖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人民币500元。
 
(四)作品使用
 
相关获奖的历史物品和文艺作品全部纳入黑龙滩历史文化展览馆作为展品,邀请获奖者参加开馆仪式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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