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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出台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6-01-29 1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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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网讯(张小凤)近期,彭山区出台了《眉山市彭山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主管、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监督及严惩和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行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新出台的《办法》主要亮点有:一是人员范围“广”。《办法》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区级主管、监管部门及其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行政追责范围,实现责任人员“最大化”。二是行政责任“清”。《办法》明确了4类33项追责情形,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总责”和监管部门的“各负其责”。三是问责力度“大”。《办法》明确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8种行政追责方式,将行政问责与评优评先、职务升迁等直接挂钩,切实加大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力度。
 
  同时,该《办法》获得了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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