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量,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这是人们对于自助餐的普遍印象。然而由此引起的食物浪费现象难以忽视,不少商家对此推出“浪费罚款”,此举引发争议——
吃自助餐交浪费罚款是否合理?
眉山网记者 黄海波 文/图
一位市民在自助烤肉店消费。
“要吃就要吃回本”、“什么贵吃什么,不然肯定亏”……对于自助餐,不少人都抱着花了钱就要拼命吃回本的想法。但很多人吃自助餐时拿得多吃得少,“肚胀眼不饱”,从而造成食物浪费。为此不少商家都会推出“浪费罚款”的规定。这样的“店规”,合适吗?
【现象】
不少商家有此规定
市民蒋先生是一名自助餐爱好者,眉山城区大小自助餐,他几乎都去吃过。根据他的经验,大部分自助餐厅都有“浪费罚款”的规定,即商家在店内显眼位置贴有公示牌,明确告知浪费后的相关处罚。
随后,记者走访眉山城区多家自助餐餐厅进行了调查。在杭州路一家自助火锅店,每张桌子显眼的位置都贴有红色提醒“多次少取,杜绝浪费,剩余食物在100克以上将被罚款。”记者看到,该店大多数顾客都能将食物全部吃光,部分顾客将剩下的食物直接倒进火锅中,趁机离开。
对此,一自助火锅店负责人无奈地表示,“一般情况下,每天前来就餐的顾客浪费的食物至少占每天食物供应总量的5%。我们在店内的廊柱上贴了温馨提示语,提醒顾客不要浪费,否则要加收服务费。但在实际执行中,我们主要以善意提醒为主,不会真罚款,因为我们不想为了这种事情与顾客起纠纷,影响餐厅形象”。
【声音】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对于吃自助餐“浪费罚款”的规定,有人表示理解且支持这种规定,有人却觉得这种罚款是无理无据的。
市民李先生认为,这种一种提倡“文明餐桌,抵制浪费”的规定,并无不妥。市民朱女士则举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大声喧哗、不排队、不在电影院内嗑瓜子等等不文明行为,那是不是这些事都可以随意做?浪费食物本身就是很可耻的行为,罚款是以示教育。”市民郭女士则明确支持该规定:“吃自助餐浪费加收餐费,这样的规定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也并无违法之处,何况是事前公示的。它符合社会公德,并不会影响就餐者正常进餐吃饱吃好,它只是限制浪费。”
但也有人对此规定并不理解。市民王先生说,如果事先说明,那么浪费也不对,但罚款是无权收取的。市民高女士则说,“浪费看是什么情况,如果商家的自助餐口味不适合消费者怎么办?难道要强咽下去?”
【律师】
提前告知并无不妥
自助餐厅到底该不该向剩下食物过多的食客收取“浪费罚款”?对此,一律师事务所的付律师表示,自助餐厅不是具备执法权力的行政机关,无权向顾客收取罚款,但自助餐厅有权向明显浪费食物的顾客收取违约金。
付律师解释,顾客在自助餐厅就餐,就与经营者形成了合同关系,合同的内容实际上非常明确。人们对于所谓“自助”的理解,一般来说是限于顾客在餐厅内食用本人所需要的食物(酒水)等,对这种约定的正常理解就是顾客食用的食物再多,餐厅也不能阻止。
但从法律角度讲,顾客的消费行为既要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同时也要受《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顾客对自己的食量应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不负责任地取用食物造成大量浪费的行为应视为违约行为。而自助餐厅提供了必要的食品与服务,且已提示顾客不要浪费,因此并无过错。所以,对于明显浪费食物的顾客,自助餐厅可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适当向其收取违约金。
实话实说
文明用餐 杜绝浪费
知荣辱、讲文明。简单的吃喝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文明与否。一些消费者认为,吃自助餐不多拿点,再去拿怕没有了:“我花钱了”,多拿些是赚的,即使浪费也与任何人无关。对此,有关专家人士认为,这是一种畸形的消费心态,因为作为消费者,你花钱买到的应是合乎需要的合理消费,而不是无所顾忌的挥霍浪费。
吃自助餐是一种享受,一种文化。作为一种文明的“舶来品”,自助餐讲究的是适度与节约,但是一些消费者的浪费行为却让以“节约为本”的自助餐变了味。吃自助餐时,应遵守“少取多次”的原则,切勿为了吃得过瘾,而将食物狂取一通,结果导致食物浪费。一个细节,可以折射出一个市民的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