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王允浩)近日,网上某论坛出现一则“思蒙街头公然叫卖猫头鹰!”的帖子,为辨其真伪,市森林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民警循线追踪,几经周折,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查获猫头鹰一只。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出动,对帖子中提及的现场进行了搜查,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最终抓获了购买猫头鹰的中年男子彭某和捕捉猫头鹰的冷某,收缴了一只猫头鹰活体。最终,经宜宾市绿盾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猫头鹰学名为领角鸮,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在东坡区盘鳌乡大佛林场将其放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市森林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见到有人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