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讯(记者 彭威楠 毛馨怡 文/图)近日,眉山网收到网友@风中遇冷爆料:在乘坐眉山某出租车时,发现副驾驶位置前方贴有一张“交警通知”的宣传单: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计1分,罚款50元;副驾驶乘坐不满14周岁人员,计6分,罚款300元;行驶中拨打手机,计3分,罚款100元;行驶中抽烟,计1分,罚款100元。网友@天天向上对此评论:如果真是这样,我分早都被扣完了。
收到爆料后,记者发现网友传来的“交警通知”宣传单上并没有落款单位,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随即致电眉山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解答说,广告上没有落款单位,可能是某公司、某机构做的公益广告,广告单上所述行为均为不规范驾驶行为,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据悉,眉山市交警支队将组织警力对辖区范围内的不规范驾驶行为、违法驾驶行为进行常态化检查。记者在此提醒市民:安全文明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