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依法将驾驶人王某移送至拘留所。
眉山网讯(王嘉 记者 潘杰 文/图)无视交规,不思悔改,近日,交警二大队民警查处了二次饮酒上路的“酒司机”,依法对其作出了严厉的处罚。
2016年7月11日晚9时20分,民警在眉山城区湖滨路南段设卡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小轿车被拦截检查,当时驾驶人王某满身酒气,民警立即用酒精检测仪对其测试,测试结果显示的酒精含量77.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平台查询表明,王某曾于2015年4月29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直属一大队处理过,为此,张某此次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王某依法拘留,并吊销驾驶证。民警提醒,请不要以身试法,法律的威严性不可撼动。酒后不开车,做眉山好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