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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出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17-10-25 10:15:49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黄海波)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巩固扩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日前,眉山市印发《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工作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等。


  《方案》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服务农民、重点突出和注重质量四大原则,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总数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25%以上。


  《方案》提出,要通过持续发展种养大户,重点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管理和不断壮大农业企业等四种途径,大力培育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还将大力开展绿色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农产品初加工,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环境保护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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