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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为疫情防治提供法治保障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13 17:18:17

责任编辑:雷尧



  “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组、社区防控网络,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防控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全覆盖、无死角走访排查,鼓励群众监督举报” “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以县域为单元,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调节”……


  2月13日,眉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决定》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决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决定》明确,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要在市、区县党委坚强领导下,构建疫情防控大格局,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科学推进疫情防控。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本地区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决定》强调,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秩序恢复,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以县域为单元,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积极推动并扎实帮助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抓好春耕备耕和畜牧业生产,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努力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决定》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坚持严格防控和保障畅通协调推进,全力做到精准溯源、精准查人,统筹安排返岗、返工、返校的运输工作,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织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防止在途感染。落实小区业委会和物管防控主体责任,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物业小区应当依托村(居)委会采取临时封闭式管理。多渠道开展应急储备和应急供应,推行网上办理,开辟“绿色通道”支持企业转产、扩能、提质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组织货源、畅通供应渠道、加强物价监测,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供应充足。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推广防控经验,回应社会关切。


  《决定》还对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监督《决定》执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眉山市委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工作。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依法防控重要指示后,市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决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前,市委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进行了审查。(杜晓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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