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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九条措施” 关心激励疫情防控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

新闻来源:眉山网      

更新时间:2020-02-12 13:03:20

责任编辑:雷尧



  眉山网讯(记者 彭林)近日,眉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激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九条措施”切实为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加强关心关爱,激励担当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


  加大政治激励力度。

  注重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发现先进模范人物;对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或突出贡献,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可按照公务员调任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对参加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在年度考核时优秀比例可提高到参加总人数的30%。


  落实有关待遇保障。

  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对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可一次性核增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额。


  解除人才后顾之忧。

  建立直接参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专家和医护人员(包括援鄂医护人员)基本信息台账,组织部门组织基层党组织逐一走访联系,对确有家庭困难的落实“一对一”专人负责,帮助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解决好生活用品代购、父母子女照料等实际困难。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幸感染、负伤的,要做好及时送医救治和慰问等工作。市、县(区)人才专项资金列出专项慰问金,对参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专家、医护人员及其家属及时进行慰问。


  积极关注身心健康。

  对医务人员要保证必要休整,缓减身心压力,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妥善安排轮休。卫健部门牵头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专家、医护人员(包括援鄂医护人员)的心理干预援助工作,全覆盖发放新型冠状病毒心理防护电子手册,对其家庭成员提供相应心理健康服务,帮助疏导消极情绪、增强必胜信心。


  纳入重点人才项目计划。

  在直接参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专家和医护人员中,选拔一批医德高尚、表现突出的青年人才,破格纳入“眉州本土菁才”培育对象。针对疫情研发诊疗药物、创新实用新型疫情防控技术以及生产医疗器械设备、医疗物资,在疫情防控中取得显著社会效应的专家人才,可破格申报市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市高层次人才项目基金资助。


  纳入“眉山优才卡”发放范围。

  在直接参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专家和医护人员中,选拔一批医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专家人才,破格纳入“眉山优才卡”发放范围,享受我市高层次专家人才服务待遇。


  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选派赴湖北省和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时间视为对口支援服务基层时间,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免进修学习,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实行加分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相关规定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取得重大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可打破层级限制,破格推荐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突破竞聘岗位条件限制。

  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卫生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设置特设岗位方式聘用。对长期奋战在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同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经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认定的,竞聘本单位同一职务层级内部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加强先进典型宣传表扬。

  对在参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优先推荐市级以上表扬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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