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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儿童游乐园莫成“伤娃天堂”

新闻来源:未成年人网      

更新时间:2018-08-28 09:12:35      

责任编辑:赵娜娜


  辽宁一名4岁幼童在商场里的儿童游乐园内玩耍,头部遭电动游乐车辗轧严重变形。江西一名儿童在商场里的儿童游乐园玩人工沙,不慎将异物弄进耳朵,险些需要全身麻醉再取出……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商场里的儿童游乐场所愈加火爆,但却存在安全、卫生等诸多隐患,需要家长特别注意。(8月26日《法制日报》)

  商场内的儿童游乐场所满足了市场需求,尤其是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儿童游乐场越来越赢得家长们的青睐。因为商场内的滑梯、海洋球、秋千、蹦床、攀爬架等儿童游乐设施,不仅满足了儿童的娱乐需求,也可以让家长的带娃辛劳得到纾解。

  但同时,商场儿童游乐园也是“杀机四伏”,主要表现在:一则,安全隐患随处可见,现场安保人员不尽责,设施建设不到位等;二则,对于游乐设施卫生消毒,很多商场停留在纸面,消毒不彻底,玩的孩子又多,特别容易传染疾病;三则,家长存在监护缺位,孩子受伤与家长监护失职有一定关系,在孩子玩耍时家长走神,或玩手机等,极容易造成伤娃事件。

  堵塞商场儿童游乐园的安全漏洞,须多方给力。一则,完善监管措施。据报道,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并没有小型儿童游乐场所的表述,在卫生监管上,这仍然是个盲区。而且,对于此类游乐场所,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强制性标准。因此,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应因地制宜细化监管,筑牢安全之基。

  二则,行业要有良好操守。不必讳言,经营者有良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比如,商场内开办儿童游乐园需要先向当地文化部门申领《娱乐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消防检查合格证》,还要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卫生许可证,到卫生防疫部门备案。在手续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经营者更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漏洞。

  三则,法规亟待补位。据报道,国家对大型游乐场所有明确的管理规定以及建设标准,对商场内的小型游乐场所却缺乏相应的规制。这也就容易导致,一方面,监管部门归属及其职责不明晰;另一方面,一旦出现问题,部门之间会推诿扯皮;再者,事故发生后,也会造成消费者维权难。所以,法规亟待加以完善。

  同样,家长也应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比如,要尽到看护责任,不能到了游乐场,就对孩子一放了之,即便看似再安全的地方,如果监护人麻痹大意,也会为伤娃埋下伏笔。当然,在选择游乐场所时,自己也应该把好关,切莫贪图便宜为孩子选择不卫生、不安全的游玩场所。

  总之,唯有各方切实负起责任,商场内的儿童游乐园才不会成为“失乐园”。(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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